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应急[2018]9号
 
 
 


关于印发《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指导地方政府组织开展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我部组织编制了《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请各地加强宣传、培训和指导,切实提高政府和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质量,提升区域环境风险管控水平。

  附件: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8年1月30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8年1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