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部:推动修订《刑法》修正案,将事故前的严重违法行为入刑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于2020年3月10日(星期二)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尚勇,党组成员、消防救援局局长琼色,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倪虹介绍参与疫情防控,服务复工复产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下面,小编带您一起看看哪些信息与化工安全生产相关。


尚勇: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应急管理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认真履行应急管理工作的职责,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把疫情防控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相结合,努力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疫情发生以来,应急管理部在全国组织了2万多个,有17.2万人次来参加的安全指导组,紧盯着几个重点的行业,特别是危化品、煤矿、非煤矿山这些高危行业,检查指导了22.3万家企业,整改了16.8万处问题隐患,累计开展应急处置6.5万次。

今年以来,全国发生一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5%左右。

创造条件、统筹推进和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两次下发通知,并于昨日召开了全国视频会议,部署全国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和复工复产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工作。应急管理部制定了服务推进复工复产的八项措施,从到期证件自动顺延、行政审批网上办理、简化复工复产手续等方面支持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同时,我们还坚持正向激励和负向惩戒“两手抓”,对安全管理好的企业积极提供便利,鼓励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对不放心的企业严格把关,并且主动指导帮扶整改,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守牢安全生产的红线。


中国新闻社记者

刚刚尚部长介绍到为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出台了一些便利性的措施,现在随着全面复工复产,很多企业可能会赶进度、赶产量,这些做法可能会将安全生产风险加大,请问应急管理部针对这方面有何防范措施?谢谢。


尚勇:

感谢您的提问。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便利化服务和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是相辅相成的,这也是“放管服”的统一。中央领导同志特别强调,当前全国正在复工复产,务必确保安全生产。刚才我也介绍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印发了一系列文件,提出了一系列措施,来确保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工作。集中复工复产是安全生产的高风险期,这个时候风险叠加、隐患积累,对安全生产来说非常关键。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第一,采用先进的监管手段来防风险。去年,在全国的危化品企业和煤矿初步建立起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系统,今年将进一步完善功能,拓展范围,拓展到所有的危化品企业、煤矿、非煤矿山以及其他重点工矿企业,主要是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重点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测,并运用人工智能进行研判预警,早发现、早处置。今年我们的“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系统也将投入应用,要切实发挥信息化特别是大数据、人工智能先进技术对安全生产的推动作用。

  第二,要强化分区分类的精准监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最近下发的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有效推广一些地区的经验做法,坚决遏制危化品的安全事故。同时,对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商贸等一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包括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院、隔离点等重点场所,精准施策,强化过程的监管,也就是事中监管,重点排查风险,及早发现隐患,督促整改。同时,要坚持服务和督查相结合,组织各行业领域的专家,直接到企业一线“一对一”对安全风险排查指导。最近,我们将启动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计划,重点分为两个专题九个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

  三是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要推动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压实地方党委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特别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来的“三个必须”,就是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指示要求,压实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责任。最重要的是还要进一步压实企业作为安全生产主体的责任,越是减少检查的时候,越要严格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制,特别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各层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我们现在推广了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公示制度,对违规者实行失信惩戒,严防安全生产出现盲区和漏洞,坚守安全生产的红线和底线。

  四是强化法治措施。推动修订出台新的《安全生产法》,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提请审议,而且今年还要修订《煤矿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别是推动修订《刑法》修正案,将事故前的严重违法行为入刑,通过法律加大安全生产整治的力度。我们鼓励社会舆论、企业内部职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对安全风险的隐患欢迎大家举报,特别是我们在此期待、欢迎媒体记者朋友们给予加强监督。

总之,我们要把践行好“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要求落实在行动上,多措并举,尽力避免职工群众没有受到病毒感染却受到事故伤害的发生。谢谢。

来源:国新办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编辑:筑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