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 2070-2019《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无轨运人车辆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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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2日,应急管理部发布了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 2070-2019《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无轨运人车辆安全技术要求》,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本期微信,邀请了该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对标准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地下矿山湿式制动专用运人车

 

 

 

关于车辆底盘的基本要求

 

 

在标准出台以前,众多技术力量薄弱的车辆生产企业,通过购置皮卡车、吉普车,对车身结构进行加固,并在原干式制动车桥上进行湿式制动改装,以掩盖“地面车辆”的本质,销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但从实际使用情况来看,改造后的车身重量远远超出了原有底盘设计载荷,并且由于改造空间的限制,改造后的湿式制动腔油液容量过小,制动系统的热衰退性能依然存在问题。

 

因此,《安全技术要求》第4.1.4条规定“无轨运人车辆采用外购底盘时,不应更改原底盘的结构,且其布置方式和最大允许总质量、轴距、轴荷等主要参数不应超出原底盘的规定范围”,根本上杜绝了企业私自对车辆进行改装的可能。

 

《安全技术要求》第4.3.2.4条和4.3.2.5条分别对车辆连续制动衰退性和制动过程中车身稳定性做出了规定,提出了在额定载荷条件下,车辆连续进行5次制动试验,第5次制动时的制动距离不应明显增加;在进行制动过程中,车身还应保持稳定,不明显偏移。

 

关于制动系统的有关要求

 

 

《安全技术要求》第4.3.1.1条规定“无轨运人车辆应配备行车制动系统、驻车制动系统和应急制动系统,且行车制动系统和应急制动系统至少有一个为失效安全型”,本条是对车辆制动系统配置的规定。

 

由于运人车辆属集中运送作业人员,出于安全考虑,要求行车制动系统和应急制动系统至少有一个为失效安全型。所谓失效安全型,是指在车辆发生制动失效的故障情况下(如制动油管突然爆裂),至少有一个制动系统能自动发生制动作用(此时不需要司机操作),使车辆自动停下来,以保证车辆的安全。

 

《安全技术要求》第4.3.1.2条明确提出,行车制动系统应采用全封闭多盘湿式制动器。湿式制动器采用封闭式结构,摩擦片工作在浸油的封闭环境中,制动时产生的热量一部分由制动器的结构元件吸收,大部分被冷却液带走,因而具有散热好、磨损少、热稳定性和制动稳定性高、维护工作量小、使用寿命长等特点。

 

为了正确引导相关企业研发适用于无轨运人车辆的全封闭多盘湿式弹簧制动器,进一步提高无轨运人车辆的安全技术水平和设备的可靠性,《安全技术要求》第4.3.1.3条规定“设计乘人数大于10人(含驾驶人)时,行车制动系统宜采用全封闭多盘湿式弹簧制动器”,提倡行车制动系统采用全封闭多盘湿式弹簧制动器,待条件成熟时,再强制执行。

 

关于车身人员防护结构的有关要求

 

 

国外矿用无轨车辆相关标准及矿山管理机构对无轨车辆驾驶室强度均有落物保护(falling objects protective structures,简称FOPS)性能和翻滚保护(roll-over protective structures,简称ROPS)性能要求。考虑无轨运人车辆属矿山井下集中运送人员特种设备,参考GB/T 17771-2010/ISO 3449-2005《土方机械 落物保护结构试验室试验和性能要求》和GB/T 17772-2018/ISO 3164-2013《土方机械 保护结构的实验室鉴定挠曲极限量的规定》标准,在《安全技术要求》第4.7.1和4.8.1条,分别对驾驶室和乘人车厢的顶部落物保护(FOPS)性能做了规定,并提出了根据车身质量,采用重物以相应能量冲击驾驶室和乘人车厢防护顶棚,以检查受到冲击后的顶棚是否侵入模拟假人(deflection-limiting volume,挠曲极限量,简称DLV)的验证方法;在《安全技术要求》第4.7.2和4.8.2条,分别对驾驶室和乘人车厢的翻滚保护(ROPS)性能做了规定,并提出了首先在驾驶室和乘人车厢内预设模拟假人(DLV),再根据车身质量,在侧向、垂直等方向加载不同载荷,以验证变形后的防护结构是否入侵模拟假人的实验方法。

 

这也是本次标准的重要突破,这4条要求能有效保证车辆在受砸或翻车、挤压、撞击状态下抵抗变形的能力,以保护车辆内司机和乘员。

 

其他安全要求

 

 

《安全技术要求》第4.6.1条规定“无轨运人车辆的乘人车厢应至少设置2个紧急情况下供人员撤离的出口(可为乘客门、应急门或应急窗),出口应设置在车厢的不同侧面……”本条是对车辆安全出口设置的要求。乘人车厢应有2个或以上的供人员顺利撤离的出口,是避免一旦发生危险事故时,某一出口被障碍物阻挡不能开启,人员可以从另一或另外多个出口紧急撤离,因此出口也不能设置在车辆同侧。

 

《安全技术要求》第4.13.2条对灭火器的配备提出了要求,对灭火器数量和单具灭火器配置规格、安装要求参考了GB 34655-2017《客车灭火装备配置要求》中4.2.1条、4.2.2条规定,提出了应按照车身长度等因素配备灭火器材。

 

标准第4.14.1条要求,车辆的所有乘人座椅均应设置安全带。安全带是乘人车辆最基本、最重要的安全配置之一,使用了安全带的车辆在碰撞事故发生时,可以大大减少车内人员的伤亡概率。

 

此外,标准第4.2.4条限制车辆设计的最大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5 km/h,若设计最高行驶速度大于25 km/h,则应具有限速功能或配备限速装置,限速装置应具有防护措施,以防止非授权调整。第4.1.6条参照了加拿大、芬兰、澳大利亚、俄罗斯等矿业发达国家的有关规定,限定车辆设计乘人数应小于或等于25人(含驾驶人)

 

来源:《劳动保护》杂志2020年第1期“矿山安全”栏目《保障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无轨运人安全》,有删节,转载请注明出处。